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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信息工程系关于晚自修要求的意见
              
2019-05-08 10:13:17

经系部研究决定,在全面整治课堂教学取得一定效果和经验的基础上,决定进一步加强晚自修管理,还课堂自修的本来面目。
    要求如下:
1、晚自修是课,按课的要求执行,不准迟到、早退、缺席,上课期间不准玩手机;
2、各班每天安排值日干部(须当天无公修课等任务安排的学生)在讲台上值班,统计晚自修出勤情况(记录在黑板和教学日志上),维持班级晚自修纪律;
3、班主任必须准确无误核准每天参加晚自修的人员名单,贴在公告栏,并提供给各班值日干部;
4、学生请假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并告知当天值日干部;
5、学生参加临时性会议、活动要到班主任处办理书面请假手续,如不能当面办理,要征得班主任同意,事后要履行补办请假手续。事后补假,必须有相关责任部门签字盖章;
6、系学生会、学生社团的活动及会议不准在晚自修期间进行,若要开展,必须向系德育办公室申请;
7、学生干部佩戴胸牌参加晚自修,专业社团由教研室分配进入相应房间晚自修,佩戴胸卡;
8、值班老师要分工明确,严守值班时间,严查学生出勤情况,严管晚自修纪律,在核实教学日志记录情况后签名。
请各班、各学生组织宣传到位、安排到位、执行到位,严格遵照本意见强化晚自修管理。
 
电子信息工程系
2019年5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