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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重修,缓考,取消考资的相关説明
              
2019-05-22 14:10:52

各位老师:
        教务处有关重修,缓考,取消考资的相关説明具体如下:

重修

1.所有体育类课程重修缴费同一门课程只需缴纳一次,不论是体育课程没过还是跑操没过,均只需缴纳一次重修费。
2.关于公共课,专业课重修,一次缴费目前允许考试两次(重修期末跟考一次,重修开学初补考一次)。若两次考试均未参加,或没通过则该门课程以后重修需重新缴费。
3.往后教务处不排除重修跟考擅自缺考的取消重修补考机会的可能。

缓考

1.学生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正常考试的,请在考试前一周填写“缓考”申请,向教务处申请缓考(紧急事件可后补)。重修跟考,正常补考没有缓考。
2.任课老师在期末登录分数时,需在备注中勾选“缓考”,学生的平时成绩都需登入系统,就剩考试分数那一栏不要登分。


取消考试资格

1.取消考试资格的申请请任课老师在考前至少提前一周向教务处申请。
2.任课老师在期末登录分数时,需在备注中勾选“取消考资”。


注:往后教务处不排除学生正常考试无故缺考,取消学生补考机会,只能直接重修。